@北山南人:伊斯兰的尊重
@美国人权大观察 转载新闻称,“密歇根小城Hamtramck曾因波兰裔移民多,被称为波兰飞地,现在这里有24%的阿拉伯人,19%的黑人,15%的孟加拉,12%波兰,最近的市议会
选举中,3名穆斯林候选人当选。该市议会成为第一个穆斯林为多数的市议会。当选议员表示作为穆斯林我们尊重邻居。 ”
具体是怎么尊重的呢?“前不久该市通过决议,穆斯林每天的五次礼拜可以用大喇叭播出。有居民抱怨太吵,他们说实际上不吵。”
“每天的五次礼拜用大喇叭播出”,这在伊斯兰教里有个专门的词来称呼,叫做“宣礼”。
穆罕默德一开始在麦加传教,传不下去不说,还因为他屡屡攻击别的宗教,引发了和别的宗教的信徒之间的冲突,差点被别的宗教的信徒弄死。眼见在麦加传教无果,穆罕默德不得不把目光对准了离麦加千里之外的麦地那,准备到那里去避避风头,二来看看有没有可能在麦地那传教。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个道理不单单在中国成立,在阿拉伯世界也是普世的。在麦加狼狈不堪的穆罕默德,到了麦地那以后,顺风顺水,聚拢起不小的势力。
有一天,伊斯兰教徒们聚在一起商量事情,商量什么呢?商量怎么礼拜的问题。因为当时钟表还没有被发明出来,所以,礼拜的时间往往无法确定。更何况,还要解决有些伊斯兰教徒因为什么事情或者睡觉睡过了头忘记了礼拜的问题。
有伊斯兰教徒提议说,不如效仿基督徒敲钟,只要钟声一响,就是礼拜的信号。
还有伊斯兰教徒提议说,可以向犹太教徒学习吹号,到了礼拜的时间,一吹号,大家听到了就知道应该礼拜了。
伊本欧迈尔反对这些提议,因为敲钟和吹号是基督徒和犹太教徒的做法,和他们一样的话,无法凸显伊斯兰教的个性。于是欧迈尔提议说,不如让人用嗓子喊“快来礼拜”,这样,听到以后,大家就都知道,也不会忘记应该礼拜了。
穆罕默德同意了欧迈尔的提议,所以,从此伊斯兰教就有了不同于基督教和犹太教号召信徒礼拜的方式——宣礼。
从“宣礼”这个词来看你们就应该能猜到,喊的时候声音是很大声的。《布哈里圣训》上专门说,负责宣礼的人在宣礼的时候必须高喊,否则是不称职的。
不过,由于人的嗓子发出的声音终究是有限的,当伊斯兰教徒们住的地方比较小的时候,问题可能还不大,当住在比较大的城市的时候,人的嗓子发出的声音明显是没有吹号和敲钟传的远的。于是,伊斯兰教徒们就想出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建造宣礼塔。
图片里那个尖尖的建筑就是宣礼塔,在过去,负责宣礼的伊斯兰教徒专门站在塔里面,扯着喉咙大声喊“快来礼拜啊……”,从黎明到晚上,一天喊五次。
随着科技的发展,负责宣礼的伊斯兰教徒再也不用爬上爬下了,因为高音喇叭代替了肉喇叭,只需要通过高音喇叭,轻轻一喊,“快来礼拜啊”的宣礼声就能响彻整个城市。
你说,吵不吵?
不吵就见鬼了。
抱怨吵的,一定是非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一定不会抱怨吵。这很容易理解。拿广场舞大妈举例来说,哪怕被广场舞大妈们的音箱发出的噪音逼的忍无可忍的居民泼大粪、砸臭鸡蛋,问问广场舞大妈吵不吵,大妈们一定是不会同意自己扰民的指责的。伊斯兰教徒们说不吵,也是一个道理。
说实话,伊斯兰教徒比广场舞大妈的危害要大得多。广场舞大妈们再扰民,她们不可能风雨无阻地跳舞吧?她们不可能天还没亮就起来跳舞吧?她们不可能一天跳五次吧?她们不可能永远跳吧?她们闹的实在过分了,不可能不怕警察吧?但是,当这些不可能遇到伊斯兰教徒时,全都会变成可能。
我一直说,“互相尊重”这句话从伊斯兰教徒们的嘴里说出来,是非常搞笑的事情。因为什么呢?因为当他们开口说“互相尊重“时,通常代表的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伊斯兰教徒可以不尊重非伊斯兰教徒,但非伊斯兰教徒必须无条件尊重伊斯兰教徒。
当伊斯兰教徒议员成为市议会多数后,使用高音喇叭宣礼的行为被合法化了。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在过去,伊斯兰教徒们做礼拜是完全可以不需要高音喇叭的。但是他们偏不延续这种不扰民的做法,非要继承扰民的传统和与时俱进地采用扰民的做法来进行礼拜。
当他们是少数时,我们必须尊重他们,否则就违反了我们的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当他们是多数是时,我们必须尊重他们,否则就违反了他们制定的法律(伊斯兰法)。
@美国人权大观察 转载的新闻,不过是给我的观点提供证据。
发生在这个美国密西根州小城的事情一点都不新鲜,它在美国发生着,它也在中国发生着,它不过是按部就班罢了。
“我们很尊重邻居。”
是的,毕竟你们不还是活着嘛,有什么可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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